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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术校律师,河北保定人,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,高级合伙人,主任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保定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库成员。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,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孙术校律师
手机号码:13722221671
邮箱地址:82281300@qq.com
执业证号:11306201010533212
执业机构: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
为什么有的律师,明知道对方是坏人,还要替他辩护呢,这涉及的法律的精神很多,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点入手,好好想想坏人到底值得还是不值得辩护:
1.辩护的本质是什么?
辩护是刑法意义上的概念,其本质,就是在法律的范围内,尤其是刑法、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立法解释、司法解释上,为犯罪嫌疑人,做程序上和实体上的辩护。虽然可以说律师是完全站在嫌疑人的角度上的,但是作为律师即使内心再不认可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为,但也应该完全以法律为武器,为犯罪嫌疑人最有利于他的辩解。
注意,律师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来替犯罪嫌疑人辩护,因为超出了法律范围,可能导致律师本身触犯法律,而且法庭也不会采纳他们的wuli意见。因此,律师虽然是收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费,但必须是以法律为准绳,才能达到辩护的目的。
2.为什么律师要帮坏人?
如果法庭判决有罪了,那么犯罪嫌疑人,就顺利转化为坏人。但在这之前,所有的坏人都被称之为嫌疑人,也是就说,这事,可能是他干的,我们要经过刑事诉讼的审理,诉辩双方的辩论,证据的质证,公开审判等等一系列程序,来确定,这个坏事,就是这个人干的。在这个确定的过程中,严格意义上把他们成为坏人,是不对的,带有偏见的。
因此,律师在辩护过程中,是替犯罪嫌疑人来辩护,并不是替坏人来辩护。那么,假设这个嫌疑人最后犯罪了,法庭也判决认定了。那么律师应该替他辩护吗?
当然要替他辩护,因为,坏人,也应该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,而不是过度的惩罚。因为惩罚坏人的程序也必须是合法的、正当的,而不应该有随YI审判、刑讯BI供等违法情节。刑法上有一个格言,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个精神“刑法不仅是保护好人的大宪章,也是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“,因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,对于什么是犯罪,怎样来认定犯罪,走什么样的程序来认定犯罪,都有严格的规定。因此,想要把一个坏人定罪量刑了,就得严格遵守上述程序,这种程序,就是对坏人的保护。
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,跟他的犯罪行为对称的惩罚,这叫做罪行责相适应原则。不能存在过度报复的情况。因为每个人可能不小心或者一冲动,也可能犯了罪,这时候,你希望你得到的是一个公正的审判,律师的辩护作用,就是用法律条文来挑刺,来制约公检法以公正的方法对待一个人的审判。
而且,更为重要的一点,法律之所以制定这么严格的程序,其惩罚犯罪和限制权LI的目的同等重要。什么意思呢?大白话讲,就是防止冤JIA错AN的产生。因为是人就会犯错,司法工作人员也不例外,那么律师的辩护,你是不是觉得就特别弥足珍贵了?
3.真的坏人要不要辩护?
我知道,大家痛恨的,是那种玩弄于法律于鼓掌之间,利用一切合法或者非法的手段,钻法律空子,让真正的坏人逍遥法外的律师。就比如世纪大盗张子强,在香港的几次审判,都被无罪释放了。这种人,就是在律师的帮助下,逍遥法外了。
这其中,实际上涉及到了一个价值冲突:到底是要不放过一个坏人,还是要不冤枉一个好人。在刑法上,叫做无罪推定原则。
什么意思呢?你要不冤枉一个好人,就必须把所有程序做的十分严格,对证据的收集采信也是十分严格,那么势必会导致有些真正的坏人,逃脱了法律的惩罚;
如果你要不放过一个坏人,那么就会准许在程序和证据上有一定的瑕疵存在,让坏人能够得到正义的审判,这样的瑕疵存在,也可能会导致一个好人被冤枉。
这就是价值冲突,而且现阶段,也是不可调和的冲突,你必须从中选择一个来执行。那么作为守法公民的你,一定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犯罪,当然要选择不放过一个坏人。
其实刑法上的无罪推定,已经做出了选择,在未经法院判决前,任何人都是无罪的,就是选择了不冤枉一个好人,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选择。为什么会这样选择呢?
因为法律在制定的时候,它把自己的主要目的定为,限制公权LI,防止权LI的滥用,当打击犯罪和限制权LI相冲突的时候,它倾向后者。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真正的坏人会逍遥法外的原因,因为法律不鼓励拥有公权LI的人滥用权力,要严格监管他们的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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